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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消防员招录考核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要求,我市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消防员招录对象进行测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考核内容
消防员招录测试考核共分为6项、29个科目。
1.体能测试: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
2.岗位适应性测试: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
3.心理测试: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调节能力。
4.面试: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报考动机、性格特征。
5.体格检查: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实验室检查、胸部X光射线、心电图、腹部B超。
6.政治考核:公安部门审核、学历审核、服役情况审核、走访调查。
(二)考核时间、地点
1.10月21日至10月25日,组织开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10月19日至10月20日,招录对象可到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测试考核场地进行场地熟悉(详见附件2)。拟跨地市参加测试考核的招录对象,请于10月18日12时前,向拟报考单位进行报备(联系方式请查阅前期发布的现场考核须知)。
3.10月31日至11月2日,组织开展面试。
4.11月3日至11月20日,组织开展政治考核。
5.11月25日至12月3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6.12月9日,组织入营。
(三)考核方法
1.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在操场或训练场进行,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供器材装备、全套灭火防护装具。其中,原地跳高、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可操作2次,其他项目只允许操作1次。
2.心理测试采用电脑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试系统为武警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只允许测试1次。
3.面试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供面试教室并派员组织实施。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5分钟。
4.体格检查由确定的体检医院组织实施,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军队男性陆勤人员合格标准执行。凡存有招录公告中明确的不符合招录条件中列举的疾病或病史的,视为不合格。
5.政治考核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派员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重点对照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表述内容进行核查。招录对象系退役士兵的,参照社会青年执行,并核查个人服役档案。
二、考核程序
测试考核原则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现场复核的招录对象,全部进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环节。
(二)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结束后,按照实际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考核的人数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入围人选。严禁招录对象在不同地市先后参加测试考核,如有违反,直接取消招录资格。
(三)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结束后,按照实际通过体格检查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入围人选。
(四)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实际通过面试的人数确定参加政治考核的入围人选。
(五)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结束后,按照实际通过政治考核的人数进行计分排名。
三、计分排名
(一)计分
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通过政治考核的招录对象进行汇总计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的计分方法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中明确的计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8个项目以及心理测试、面试中,测试结果如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列入计分排名范畴。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为面试考官给出的总分数的平均分。
(二)排名
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40%
排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两人分数相同,且均不属优先招录人员的,按照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如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相同,按照体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按照学历择优录取;如学历相同,排名并列,则下一名招录对象排名顺延。如:第1名出现2人并列,则第2名排名序号为3。
两人分数相同,且一方属于优先招录人员的,优先招录人员排名在前。
两人分数相同,且均属优先招录人员的,按照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排名;如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相同,按照面试成绩择优排名;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学历择优录取;如学历相同,排名并列,下一名招录对象排名顺延。
三人以上(含三人)分数相同,参照上述排名方法执行。
四、确定调剂人员名单
如报考江西省各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江西省森林消防队伍或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的合格人数少于招录计划数的,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按照招录对象报名时填写的服从调剂意愿,从报考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中按照排名顺序优先进行调剂。调剂人员起始排名顺序为招录计划数的下一名。调剂人员名单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备案。
如报考江西省各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江西省森林消防队伍或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的合格人数满足招录计划需求的,则不组织人员调剂。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一)依据排名顺序,并按照招录计划数与拟录用人员数1:1.2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通过各项测试考核且成绩合格的,不受排名限制,直接录用。其他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参照我省发布的招录公告执行。
(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示期间,如出现被举报情形的,由省消防员工作办公室派员进行调查,查无实据不影响本人录用;举报属实,影响到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由下一名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如在体格检查复查、政治考核复核、入职培训考核环节中被定性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本次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0791-86558022、86558023、86558210、85257028、85257295。
本公告由赣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赣州市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测试考核日程安排
2.赣州市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测试考核考场地址
赣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1
赣州市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测试
考核日程安排
时 间
项 目
地 点
10月21日至10月25日
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
心理测试
章贡区
10月27日至10月30日
体格检查
章贡区
10月31日至11月2日
面试
章贡区
11月3日至11月20日
政治考核
各县
(市、区)
11月25日至12月3日
公示
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12月9日
组织入营
指定培训地点
附件2
考核考场一览表
考试地点
详细地址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章贡区大队金穗路中队
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323国道黄龙村委会对面
祝大家顺利通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