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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不动产登记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高云浩;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洪分中心主任 宋雷;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管理部部长助理 李亚男
问:我住在苏家屯区,把沈北新区的房子卖给了亲戚,近期想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去沈北新区登记中心办吗?
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开展二手住宅交易办证全城通办服务,买卖双方可就近到任意登记分中心办理二手住宅交易过户手续,您可以到苏家屯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就近办理过户。
问:跟我同小区的居民的不动产登记证办完了,我家房子的手续不全,应该怎么办?
答: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有部分居民办理房产证有困难。今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解决办证难问题,集中全中心力量,组建9个工作专班,合力攻坚,解决好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问题。
问:个人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吗?
答:经过减要件、减时限等便民举措,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非常方便。购房人可持申请书、备案合同、身份证明、契税凭证就近到任意分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10分左右就可领证。登记费每件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免收证书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问:孩子上学,学校要求提供家里的房产信息,去哪里查?
答: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本级登记大厅或各分中心登记大厅的自助查询机查询,也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在线查询房屋信息,还可以打印“不动产信息查询表”“无房证明”和“登记簿证明”等材料,这些材料均加盖了“(电子)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效力与档案查询窗口、自助查询终端设备纸版查询结果相同。
问:如何进行二手住宅房屋过户网上缴费和自助打证?
问:办理二手住宅过户手续时,可以同时办理水电气过户吗?
答:目前,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数据共享的形式与水务、电网、燃气等部门,实现了二手住宅交易与水电气联办。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可以同时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水电气过户业务。接到申请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将相关信息推送到水电气的管理部门,由相关部门同时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买房人在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水电气也一同完成了过户。
问: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多长时间?
答:现在,沈阳市的新建商品房办证、解遗房屋办证、二手房过户、抵押贷款、抵押注销、补换证等涉及居民个人的业务均已实现了即时办结。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时办结业务已经占所有登记业务的90%以上。
问:如何办理贷款买房和抵押借款手续?
答:借款人到银行申请贷款,然后由贷款银行在网上申请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系统将自动审核登簿,不需要借款人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包含省、市公积金中心在内的32家金融机构开展了联网合作,借款人向这些金融机构贷款买房或办理借款抵押,去银行签字一次就能办完全部手续。
(1)新建商品房手机即可办证
购房人通过手机App申请登记,全程“零纸质材料”,身份信息、买卖合同信息、缴税信息等全部通过数据共享进行核实,核实验证通过后即自动审批登簿,全程仅需5分钟。通过手机办理完毕并在线缴纳登记费后,购房人可就近前往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分中心自助打印产权证书。这解决了过去百姓要到分中心办事大厅现场排队填表、缴费、领证等环节多、耗时长,十分不便的问题。
(2)二手住宅交易“即时办、全城办、水电气联办”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全市各分中心开展了二手住宅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转移登记网上缴费及自助打证工作。在此基础上,二手住宅交易全部实现了即时办结和全城通办。
买卖双方在办理二手住宅交易时,可同时申请办理水电气过户业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相关信息推送到水电气管理部门,购房人领取不动产证书的同时,一站式实现水、电、气同步完成过户。
(3)部分业务实现即时办结、全城通办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合登记窗口,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等诸多改革举措,多次压缩工作时限,实现全部不动产登记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新建商品房办证、解遗房屋办证、二手房过户、抵押注销、补换证业务均已实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同时,实行新建商品房办证、二手房过户、变更、更正、补换证等业务全城通办。
(4)“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启用
以往商品房按揭贷款业务由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贷通过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领取登记证明,大约需要3个工作日的时间。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后,金融机构可通过网上申请抵押登记,系统自动审批登簿并在银行系统终端即时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登记证照,工作时限也从原来的3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结。生成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全面提供“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服务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和App中开通了“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服务,市民足不出户即可通过手机、电脑在线查询房屋信息,开具“不动产信息查询表”“无房证明”和“登记簿证明”等,不用再到窗口查询,提升了查询工作质量和效率。
网上打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无房证明”和“登记簿证明”,经沈阳市电子证照库加盖“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电子)”,与档案查询窗口、自助查询终端设备纸版查询结果效力相同。金融机构、教育部门、中介机构、公证机构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直接利用该查询结果,满足查询申请人在不动产买卖、租赁、抵押贷款、子女入学、房产公证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等方面的查档需求。
商品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流程
(一) App登录、注册
2.进入办事大厅主界面,点击“个人中心”;
3.登录后,点击“立即注册”,完成注册信息。
(二)在线申请
1.注册完成后,返回登录页面,点击“在线申请”;
2.点击进入“商品房转移登记”;
3.点击合同号的下拉菜单,选择要办理登记的商品房合同号;
4.选择合同号后,页面显示要办理的不动产信息,请核对当前信息,准确无误后选择下一步;
5.填写询问笔录,填写完毕,点击进入下一步;
6.点击生成申请书后,再进入下一步;
7.登记业务申请成功,系统产生自助打证的条形码。
(三)缴纳登记费
1.点击主页,进入“我的缴费”;
2.选择需要交费的登记业务,进行缴费;
3.缴费成功后,可就近前往任意不动产分中心,持条形码通过自助打证机打印不动产权证书。
(四) 查询办理情况
进入个人中心,可查询进度及打证码。
新建商品房产权证手机办理流程
微信操作流程:
(2)返回登录页面,点击“在线申请”,进入“商品房转移登记”,点击合同号的下拉菜单,选择要办理登记的商品房合同号,选择合同号后,页面显示要办理的不动产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选择下一步;
(3)填写询问笔录后,点击进入下一步;
(4)点击生成申请书后,再进入下一步;
(5)登记业务申请成功,系统产生自助打证条形码;
(6)点击主页,进入“我的缴费”,选择需要交费的登记业务,进行缴费;
(7)缴费成功后,买房人可到已设置自助打证机的园区或就近前往任意不动产分中心,持条形码通过自助打证机打印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通过短信推送不动产权证书的电子证照,可自行下载保存。
沈阳市各不动产登记大厅相关信息
1.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
公开电话:22973770 22973801 22973912 22973970
电话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7:00
2.和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
公开电话:83303056
电话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6:30
3.沈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三楼)
公开电话:88576265
电话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6:30
4.铁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金谷大厦)
公开电话:25853670
电话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6:30
5.皇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公开电话:86459260 86403127
电话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6:30
主播:李禹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