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目前很多小伙伴对于充电桩没有峰谷电价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此刻老赵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家庭充电桩峰谷电价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7月19日,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深圳特区报回复,该网友反映的电价情况属实。据介绍,恒地悦山湖花园停车场充电站电价收费标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充电电价,一部分为服务费。
针对电价定价问题,充电桩在建设时直接接用小区物业公用变压器,根据政策要求充电电价按居民合表电价执行,为0.71元/千瓦时。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第一点第二条规定: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因此现有电价定价合理合规。
关于峰平谷电价问题,南网电动公司介绍,该充电站共安装180台功率为7KW充电桩,功率总计为1260KW,分别接用3台物业公用变压器,按要求可以低压报装申请充电桩专用设施用电,单一用电地址可以申请200KW,现有功率1260KW远超可申报容量,不符合整体报装要求。如部分充电桩按低压报装申请,需要物业划分哪部分需要报装,同时需对站点整体停运线路改造。根据最新发布的7月份尖峰平谷电价,白天尖期电价1.3470元/度,峰期1.0831元/千瓦时,平期0.7201元/千瓦时,谷期(0点-8点)0.2629元/千瓦时,实际只有谷期电价低于居民合表电价,意味着白天充电价格要远高于现有价格,对习惯白天充电的用户会有较大影响,需物业单位充分收集业主充电需求,并做好公示,根据全体业主意见决定是否申请低压报装,按尖峰平谷电价执行。而公共快充站都由各运营商独立报装专用变压器,根据(发改价格{2014}1668号)文件采用尖峰平谷电价,因主要是营运车辆充电,大部分在谷期,且即充即走(充电时长1-2小时),与居民小区使用习惯不同。
针对服务费价格问题,服务费部分为运营商运营维护费用0.8元/千瓦时(根据(发改价格{2014}1668号)文件2020年后服务费已取消最高限价)。据了解,各社会运营商(特来电、普天、星星、EV能源等)建设慢充桩价格基本一致,属于市场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回复称,因该小区充电设施运营商深圳市华南充电科技有限公司接入的是花间小区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供电公司未实行峰谷电价计费,故暂无法实行用电峰谷电价计费。关于计费标准的问题,经查,服务界面有明确标注:收费标准1.95元/千瓦时,包含电费1.2元/千瓦时和充电服务费0.75元/千瓦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有关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调整为0.80元/千瓦时(允许下浮),该小区充电设施运营商收取的服务费未超出政府指导价上限。另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有关规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2020年后如国家无新规定,应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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